律师的爱憎
人,特别是律师,在某一特定时点,如何面对委屈与不平,如何适应自然规律。
首先,社会发展的规律及社会不断起步的事实本身就说明,做好事的人必然多于做坏事的人,做好事的人必然战胜做坏事的人,因此,从大局和长远来看,好人必有好报,这种好报也许受益人是整个社会,但前进了的社会,是不会忘记为此付出的个人的,只要我们坚定这种信念,你就一定会是一个福将,这是我历30年工作与生活经验的总结。那些得一时好处甚至横财之人、那些违背良心和诚信之人、那些枉法裁判之人,最终都没有好的下场,有的甚至家破人亡,而我,总能逢凶化吉、柳暗花明,这就是我妈多次亲历了许多事后的总结:好事做多了,会感天动地!
其次,一时的委屈与不平,不是做好事的结果,而是坏人太坏,这就要求我们坚持做好事、即将有利于社会的好事做到底!做好事不是做(老)好人,做好事必须爱憎分明,必须坚持真理。我是一名律师,只服从法律,将江平老师的“只向真理低头”作为做好事的准则,因此,当事人、管理相对人因此获得利益不是我做好事的结果,而是法律准确适用的结果,我无须、也不应当向他们获得任何回报,如果要回报的话,就是让他们相信法律和真理,共同维护社会的公正与正义,推进我们的生存空间更加昌明。我成了一名律师,尽管实现公平不是律师的职责,但追求正义、严防不公,却是律师的天职,因此,我决不会因为自己的一点小利而牺牲社会正义和法律尊严,因此,我经常说,如果法官枉法裁判,让不该输的案件输了,我决不会放过这样的法官、检察官、警察,当事人怕他们,我不怕他们,我一定会穷尽所有的合法途径为民除害,近几年来,因此而受到影响的法官及相关公职人员已有数人,有知情的同学笑我:做坏事也有水平,可怕哟!
最后,适应规律与克服困难。迎着风雨上,不是不遵守客观规律,不是不要天时地利人和,而是一个愿意做好事的人所必须具备的克服和战胜困难的勇气与决心,而且,天时地利人和是等不来的,这次福建之行就证明,我们就是一次天时地利人和的旅行,如果我们被困难吓倒了,没有迎着风雨(预报)上,我们就失去了这次天时地利人和的旅行。
综上所述,做好事必须爱憎分明,将好事做彻底要得天时地利人和,迎着风雨上是敢于战胜困难的勇气,这份勇气恰恰来自好人必有好报的信念(即好事做多了,会感天动地)!你可以不信,但不可以不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