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补民律师

  • 执业资质:1620919**********

  • 执业机构:酒泉乌兰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已办收养手续可否随养父迁移户口?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6年10月17日|分类:婚姻家庭 |276人看过

已办收养手续可否随养父迁移户口?

咨询:我是苍南县居民,今年38岁,一直未婚,去年我收养了一个小男孩,并办理了收养手续,孩子已经落户,最近我要迁户口到杭州市,请问养子能否一同办理?

回复:根据《收养法》和国家户籍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只要依照国家规定办理了收养手续,收养关系成立后,有抚养关系的养父子关系视同亲生父子,国家公安部门有义务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养子也可以按照国家户籍管理制度规定,跟随父母的户籍迁移。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