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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离婚赔偿的情形有哪些,捉奸在床能要求离婚赔偿吗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6年10月12日|分类:人身损害 |316人看过

要求离婚赔偿的情形有哪些,捉奸在床能要求离婚赔偿吗

  一、要求离婚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重婚的;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实施家庭暴力的;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过错方有上述法定情节,无过错方提起赔偿请求,法院才可能会支持。

  二、捉奸在床能要求离婚赔偿吗

  法律的着眼点是反对破坏一夫一妻制的行为,即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共同居住,一起生活的行为;至于共同居住期间是否发生性行为,并不是本条法律所关注的,只要有配偶一方与他人同居的事实构成,即使没有发生性行为,另一方作为无过错方都有权要求损害赔偿。相反的,即便配偶一方与他人有通奸的性行为,另一方也有充分的证据予以证明,也不能理解为同居,因此,还是不能据此提起损害赔偿请求。

  仅有婚外情即婚外性行为,法院支持赔偿诉请的可能性是不大的。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中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暂行意见》第二十三条二款的规定,当事人以对方有过错为由要求赔偿,经查,不符合婚姻法四十六条规定的四种情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既使捉奸在床,其精神赔偿的诉求,也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从立法本意来看,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主要是指包二奶包二爷等非法同居情况,而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目的是反对破坏一夫一妻制的行为,倡导良好的社会风尚。

  从近年的审判实践来看,能够认定重婚犯罪的情况不多。有配偶者很难再公开与他人领取结婚证,而以夫妻名义同居又很难认定,有的甚至生了孩子也不以夫妻名义相称,换句话说,当事人也不会蠢到明知要判刑还要等到判刑。但如果对包二奶包二爷等非法同居的现象放纵不管,势必导致婚姻家庭关系的不稳定,也不利于保护无过错方的权益。

  所以,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让过错方付出一定的经济代价,那其实是对这种行为进行一定的惩罚,也算是对无过错方的一种抚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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