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思维的出发点?xml:namespace>
作为一个律师,如果能从看似没有道理或没有切入点的案件中找到切入点,那是一种境界的升华。
刚做律师的时候,和同事一起讨论案件时我总是从对方的角度思考,想得比较多的是对方的优势。但反思后就会发现,过于站在对方的角度思考,就会觉得自己这一方胜诉的希望不大。
曾和一个朋友聊这个问题,不能总想着对方的优势,而是应该思考对方的弱点,要有必胜的念头,从对方看似完美的证据中找出切入点。
法庭中的对抗,律师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受托人,所思考的不是公正,公正的事不是律师的活,应由法官来做。法庭上的原被告双方都站在自己的位置上争论,才可能形成“拔河”的公平,然后由法官去判决“公平正义”。法官的天职是维护公平正义,律师的天职是依法维护当事人的最大利益。许多人也知道这一点,但这只是一个大的概念,在具体的思维方式上并不清晰。
作为一个律师,如果能从看似没有道理或没有切入点的案件中找到切入点,那是一种律师境界的升华,说明已进入了另一种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