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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纠纷期间,如何调查对方隐匿的财产??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6年09月03日|分类:婚姻家庭 |372人看过

婚姻纠纷期间,如何调查对方隐匿的财产?

离婚诉讼期间,夫或妻一方当事人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屡见不鲜,如何调查一方当事人隐匿的财产,维护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在离婚诉讼中显得尤为重要。以下介绍三种实践中经常被当事人所隐匿的财产即调查途径:

调查银行存款

不善良的人是需要经过认识和交往才能辨认出来,夫妻也是如此。世界上没有一成不变的人或事,情随境迁,等到某一天,你发现另一半以变得陌生,你可能会发现家里的财产情况也是模糊的。指望对方良心发现,在法庭上如实地坦白银行的存款情况是太过于感性了,因此,必须设法掌握对方名下的财产状况。如果通过正当途径即合法途径,想要了解对方可能隐匿的银行存款信息,必须通过法院开具调查令或者申请法院调查。此时申请人通常需要提供对方的开户行和账号。需要提醒的是,没有经验的申请人或律师只会申请法院调查银行存款情况,没有申请法院打印自开户以来的存款明细,这样就有可能使得对方隐匿掉在法院查询之前取走的存款。因此,当事人一定要在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上请求法院打印存取款明细。

调查股票

如果知道对方在哪一个证券所开户,可以委托律师申请法院调查令,或直接申请法院到证券公司调查,找印有股票交易的资金对账单,或直接去开户银行打印股票交易的对账单。

如果不知道对方在哪一个证券公司开户,也没关系,只要知道对方的身份证号,就足够了,只是稍麻烦一些。知道对方的身份证号后,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或申请直接去中国证券上海结算公司或中国证券深圳结算公司调查对方的股票交易明细。通过这两个公司,可以查到对方所有的股票交易纪录,但是如果想查到对方的资金账户情况,还需要在这两个公司查出对方的开户证券公司,再次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或申请法院直接去具体开户的证券公司调查资金对账单。最后,将对方账户内的股票市值及资金账户余额查清。

调查房产

实践中,有些人背着配偶,在本市或外地又另购有房产,但对购房情况有意隐瞒或事后矢口否认,给主张权利的一方造成了障碍。如果一点都不知道对方购房情况,可以从资金流向上找。比如,对方的账户上在可能购房的某个时间点上有大额的资金外付,就有可能是直接付到房地产公司的。再比如,对方的某个账户每月有固定数额的资金支出,就有可能是缴纳房屋的贷款或水电物业管理费。实践中多数情况是一方知道另一方大概购买楼盘的方位,比如某个小区,但不知道具体房屋的位置。这种情况下,通过物业管理公司来进行查找不失为一种快捷的途径。此时,可以聘请律师申请法院开具调查令或申请法院直接调查。

婚外情如何取证,哪些能得到法庭证实?下载此文档推荐好友现实中,证明婚外情的证据可谓是五花八门,但这方面证据比较难以取得,而且单独的证据也很难证明一方有婚外情存在,所以应当尽量多地准备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以便于法官综合判断:

1、照片:显示配偶与第三者亲密关系的各种照片;

2、录音:能够证明配偶与第三者有婚外情的录音,如与配偶谈话中配偶承认与第三者的婚外情关系等;

3、录像:显示配偶与第三者婚外情关系的各种录像;

4、手机短信:配偶与第三者之间的婚外情短信,有时候配偶与自己、第三者与自己还可能通过短信联系,谈到婚外情的问题,这种短信都可保留下来作为证据。但由于短信的特点,一是保存比较困难,二是很难直接证明短信发出及接收者到底是谁,所以需要采取一些特别的手段予以保留,并且可能还需要一些辅助的证据才能证明婚外情的事实。但无论如何,这些短信可以作为婚外情的佐证,帮助证明者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比如短信保留在接收者的手机中,一直未被删除,储存在手机储存空间或储存卡中,或将手机短信固定,经公证机关公证等,以备将来作为证据使用。

5、电子邮件:有时配偶会与第三者通过电子邮件联系,其中也会涉及婚外情内容,有些当事人也会将邮件内容打印作为证据提交法院,也有些采用公证方式对电子证据进行保留。但由于很能证实电子邮件的发出和接收者到底是谁,所以电子邮件单独作为婚外情证据十分困难,只能作为辅助的证据,帮助证明者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6、配偶和第三者亲口承认的书面材料:如我们在案件中经常碰到的,有婚外情的一方曾给配偶写过的保证书等,保证不再与某某发生婚外情关系,这样的书面材料也可以帮助证明配偶有婚外情行为。

7、周围邻居、朋友的证言

婚外情的取证方式要注意,无论是你自己亲自取证,还是请其他人帮你取证,必须要注意的是,都不能侵犯个人权利,否则,法院将不会采信。比如:纠集多人强行闯入他人住宅等,那样的话,不仅法院不会采信,在法律上还是一种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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