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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北县司法局宣传“远离毒品、珍爱生命”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6年06月30日|分类:广告宣传 |467人看过

肃北县司法局宣传“远离毒品、珍爱生命”

  

6·26禁毒宣传日来临之际,肃北县司法局、普法办深入学校进行宣传。

吸毒是违法的,诱骗或教唆他人吸毒同样是一种违法行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教唆他人吸毒罪是指通过向他人宣扬吸食毒品后的感受等方法,唆使、引诱或容留他人吸毒。很多青少年不明白这一点,因而才会对朋友邀请感到盛情难却。

  在明确法律底线的基础上,我们也应该看到有些贩毒分子确实非常狡猾,他们针对青少年容易轻信、贪慕虚荣、逃避现实、交友不慎、逆反等心理和性格特点,设计了很多易于被青少年接受的圈套。青少年之所以对这些手段难以招架,他们的惯用伎俩有如下几种:

   免费提供。贩毒分子第一个手段就是设法和一些学习或生活上遭遇困境的学生套近乎,比如一些逃学、辍学的学生,他们会免费送给这些孩子一些毒品,同时宣称吸毒能够带来快乐。说什么吸毒感觉如何好,诱使学生追求虚幻的满足感。或是对一些课业负担过重或考试压力过重的学生号称吸毒解乏提神。这些遇到困难的孩子很容易被毒贩的种种欺骗手段所吸引,轻易尝试,从而受骗上当。

   朋友共享。无论在校内或校外结交的朋友,只要在交往甚密的人中有人吸毒,其他人往往很容易受到感染而吸毒。在这种情况下毒贩通常以宣扬毒品亚文化的方式,来引诱学生吸毒。即声称吸毒是多么的时尚,是身份和财富的象征,甚至是用学生寻求情感认同和追求时尚的心理,对学生施行诱骗。

   称第一次吸毒不会成瘾且能治病或减肥。爱美、爱健康是学生的天性,尽管毒品减肥这种说法完全没有根据,但有些求美心切的学生还是宁可信其有,往往造成终身遗憾。

   哄骗吸食。即在学生不知情的情况的情况下在香烟或酒水里掺入毒品。

如果能够及早让学生了解不法分子诱骗学生吸毒的手段,相信能够避免很多学生滑向犯罪的边缘。

通过宣传教育,增强了学生识别毒品、防范毒品、拒绝毒品、远离毒品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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