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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北县司法局“三主动”确保社区矫正率提升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6年06月16日|分类:婚姻家庭 |394人看过

肃北县司法局三主动确保社区矫正率提升

   为提高全县的社区矫正率,肃北县司法局在严格执行社区矫正模式的同时,变被动为主动,采取有力措施,使矫正率得到迅速提升。

   一是主动摸排,为辖区历年来还在监外服刑的全部人员建立电子档案。县司法局矫正科以监外服刑人员的户籍为基础、分别与检察院、公安派出所核对,对监外服刑人员实行动态管理,摸清辖区实有监外服刑人数,随时将符合条件且具备两个要素的监外服刑人员全部纳入社区矫正。

   二是主动查找,为本地法院历年来宣判或本地看守所历年释放的监外服刑人员查补齐全档案材料。对人在档案不齐的、本地法院判决的监外服刑人员,积极到法院档案室调取相关材料,通过查补档案等形式补齐相关法律文书,使之符合两个要素的要求而纳入矫正。

   三是主动接收,为避免新判监外服刑人员档案材料在传递过程中丢失。县局通过与法院、公安局协调,对凡在本地法院新判决适用监外服刑的人员,在填发判决书、执行通知书和释放证明等文件时,同时填发一份给司法局,并同时在相关文书中告知当事人按时到辖区司法所报到,这样既避免了法院、公安局在传递监外服刑人员档案时材料传失的可能,保证了社区服刑人员的文书齐全,又保证了服刑人员准时报到而不至于脱管。

通过变被动为主动,县社区矫正率得到了迅速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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