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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庭前证据交换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6年05月23日|分类:劳动纠纷 |400人看过

什么是庭前证据交换

  法院改革中,不少法院都实行了庭前证据交换制度,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证据交换可以由当事人申请,也可以由法院依职权决定。证据交换的主持人是审判人员,证据交换的时间在开庭之前,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法院认可。此外,还规定证据交换一般不超过两次。证人在庭前证据交换中的陈述,视为当庭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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