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补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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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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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退回机制,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6年05月15日|分类:合同纠纷 |422人看过

劳务派遣退回机制

劳务派遣是指派遣机构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后将劳动者派遣到实际用工单位,劳动者在实际用工单位的指挥监督下从事劳动的一种用工形式。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中,涉及劳务派遣员工、劳务派遣单位以及用工单位三方主体,存在三个法律关系,即劳务派遣员工与劳务派遣单位的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员工与用工单位的实际用工关系,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的派遣(委托)法律关系。有人认为在劳务派遣关系中,由于劳动者和用工单位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调整,用工单位无需征得劳动者同意(只要和劳务派遣单位协商好)可以随时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而无需承担劳动法中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责任。正是因为这种观点的存在,导致了大量因为用工单位不规范的退工行为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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