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补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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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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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司法协助。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6年05月09日|分类:涉外仲裁 |710人看过

特殊司法协助

   特殊司法协助相对于一般司法协助而言。它是指两国法院在一定的前提下相互承认并执行对方法院制作的生效裁决和涉外仲裁机构制作的生效裁决的制度。

特殊司法协助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对外国法院和涉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承认和执行,二是我国法院和涉外仲裁机构裁决在国外的承认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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