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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议不成诉讼离婚,法院如何管辖?,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6年03月11日|分类:合同纠纷 |236人看过

双方协议不成诉讼离婚,法院如何管辖?

如果男方是香港人,涉及到涉外离婚了,但女方是中国人,她可以在中国起诉离婚的。在香港起诉离婚,当事人应了解香港法院对于提供证据的要求,不同的证据有不同的要求。大陆收集的证据需到香港法院指定的能被大陆法院认可的公证机关公证才有效。涉外的文件,中国法院都要求做翻译公证。

如果双方都是中国人,离婚诉讼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管辖地。涉外离婚的话,原告所在地的法院也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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