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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分居期间的财产怎么处理,离婚时债务怎么处理,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6年03月10日|分类:债权债务 |274人看过

离婚时分居期间的财产怎么处理,离婚时债务怎么处理

  很多夫妻在离婚前是处于一种分居的状态,在此期间夫妻各自所得的财产分别各自管理和使用了,如果是分居异地的,甚至不知道一方有多少的财产,在这种情况下财产该怎么处理呢?还有些是在离婚时提出有债务,要求双方共同承担,这种情况又该如何处理呢?本文为您介绍的便是离婚时分居期间的财产怎么处理,离婚时债务怎么处理问题,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一、离婚时分居期间的财产怎么处理

  分居期间产生的财产,在离婚时的处理方法

  夫妻分居期间彼此没有联系,此期间各自所得到的财产夫妻分别管理和使用,很多离婚当事人因此而认为此期间所产生的财产可以视为个人财产,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只要夫妻双方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没有生效,则在法律上双方仍然属于夫妻关系,所产生的一切工资、奖金等就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应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具体方法: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必要的补偿。

  二、离婚时债务怎么处理

  夫妻所负担的债务的处理方法: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担的债务,如果是为了共同的生活、共同的投资、对老人和孩子尽赡养抚养义务等双方共同的事由,则债务由双方共同负担;但如果是一方为了赌博、吸毒等非法的事由所负担的债务、在借债时又对另一方进行了隐瞒,则此债务不能视为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前所负担的债务,原则上由个人承担,但如果该负债是为购置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使用的房产或其他贵重物品,而该物品又因夫妻关系的长期存续而转化成夫妻共同财产的,则该负债,应按照夫妻共同负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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