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补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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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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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与岗位调动//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6年03月09日|分类:合同纠纷 |435人看过

合同约定与岗位调动

      某公司招聘销售员,陆先生前去应聘,经洽谈协商,双方签订了一份一年期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陆先生的工作岗位是销售部销售员;又约定:因公司经营需要或陆先生工作能力等原因,公司可以调动陆先生的工作岗位,陆先生对此可以提出异议,但在改变决定前应当服从工作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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