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补民律师

  • 执业资质:1620919**********

  • 执业机构:酒泉乌兰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哪些事项不能申请法律援助??/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6年01月25日|分类:债权债务 |314人看过

哪些事项不能申请法律援助?

(1)因申请人的过错责任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而引起的民事诉讼或刑事自诉案件; (2)因申请人过错而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3)申请人提供不出涉讼案件的有关证据而且无法调查取证的案件; (4)可由行政机关处理而不需通过诉讼程序的事务; (5)申请人出具虚假证明骗取法律援助的; (6)诉讼标的不足3000元的债权债务纠纷;(7)其他经主管机关批准,法律援助中心对外声明不予受理的案件。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