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车致残法援化纠纷
酒泉市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律师事务所在短时间内,通过法律援助成功调处化解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及时避免了一起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5月16日,张掖市临泽县板桥镇西柳村四社人的宋某,坐着残疾车在妻弟护理下来到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原来,去年1月21日凌晨2时30分,宋某在肃北县德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一矿段公婆泉铜矿三号井下驾驶车辆拉运矿石时翻车受伤。事故发生后,当晚送至酒泉二十五医院治疗,经肃北县劳动部门鉴定为下身瘫痪,劳动能力鉴定为功能障碍程度二级,护理依赖为完全护理。但宋某和公司因赔偿问题发生纠纷。
事发后,宋某向肃北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律师事务所律师迅速受理案件,并找到社会保险就业服务局调解协商,一开始,双方对一次性赔付和赔付标的分歧很大。
为消除双方的怨气,法律援助律师采取集中宣传法律知识与分头做思想工作相结合的方式,将双方的观点和思维巧妙地引导到依法处理的路子上来。通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耐心工作,最终促成了由一次性偿付受害方伤残津贴、补助金和护理费共计人民币937271.40元,分3次支付,化解了这场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