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补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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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娱乐场所滑倒可以要求赔偿吗??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6年01月02日|分类:人身损害 |263人看过

在娱乐场所滑倒可以要求赔偿吗?

  国庆期间,我和几个朋友到KTV唱歌,在走廊行走时不小心踩在一堆呕吐物上滑倒,鼻梁骨折,到医院花去医药费数千元。后来,我向KTV要求赔偿,他们却说是我自己不小心摔倒的,与他们无关,不必赔偿。请问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呢?

  你的来信涉及侵权责任的承担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本案中,走廊上有呕吐物,KTV的管理者理应及时清理,保障客人的行走安全,而实际上他们疏于管理,未尽到应有的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理应赔偿客人的损失。所以,你可以与KTV协商赔偿事谊,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请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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