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补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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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结婚登记审批手续。。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5年12月28日|分类:婚姻家庭 |248人看过

跨国结婚登记审批手续

  1、申请。

  凡证件齐全,符合《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上述证件到涉外婚姻管理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结婚登记。

  2、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接受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后,应进行认真审查。审查内容主要有三点:

  (1)双方当事人是否自愿;

  (2)当事人双方是否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3)双方都是外国人的,当事人还需提供本国法律在国外办理结婚登记有效的条文,以保证我国婚姻登记的有效性。

  3、登记。

  经婚姻管理登记机关审查,认为当事人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应在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要求复婚的,按结婚的程序办理登记。

  申请结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应向婚姻管理登记机关交纳婚姻证书工本费和登记手续费。所需翻译费用由本人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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