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补民律师

  • 执业资质:1620919**********

  • 执业机构:酒泉乌兰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公务员奖励原则..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5年12月25日|分类:婚姻家庭 |398人看过

公务员奖励原则

公务员奖励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公务员管理规定,依据公务员的现实表现,对公务员实施的奖励。

奖励原则:

1、公平合理、奖励得当原则:是指在一个单位内,或一个可以比较的范围内,奖励标准要一致,不能因人的家庭背景、地位以及与领导者关系等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2、奖励及时、注重实效的原则:奖励要注重实效,就是要求重视奖励的社会效果,奖励要达到表彰先进,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引导广大公务员积极向上的目的。不能搞形式主义,为奖励而奖励。

3、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在对公务员实施奖惩时,必须兼顾到人们的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要把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