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补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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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的交通事故不能双方协商解决?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5年12月25日|分类:交通事故 |326人看过

哪些情况的交通事故不能双方协商解决?

答:以下行为不能私了:并不是所有的情况都可以按照以上方法处理。据与《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配套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当事人不能自行引动车辆的;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它设施的。碰到这些情况当事人应立即保护现场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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