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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补民律师
执业资质:1620919**********
执业机构:酒泉乌兰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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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5年12月24日|分类:劳动纠纷 |291人看过
受援人以捏造、隐瞒事实或弄虚作假的手段获得法律援助的,将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答:(1)法律援助中心及承办人员应当终止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2)责令受援人支付已获得的服务的全部费用。这里的“全部费用”是指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的法律服务费用,包括已支出的差旅费、文印费、交通通讯费、调查取证费等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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