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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再审案件的程序.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5年12月20日|分类:行政诉讼 |222人看过

审理再审案件的程序

  人民法院对决定再审的案件,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分别适用第一审程序或者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

  1.决定再审的案件原来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再审程序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当事人对所作的判决、裁定不服,可以提起上诉。

  2.决定再审的案件原来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再审程序应当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再提起上诉。

  3.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案件,再审程序应当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再提起上诉。

  为了避免错误的判决、裁定难以得到纠正,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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