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补民律师

  • 执业资质:1620919**********

  • 执业机构:酒泉乌兰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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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代理身份与律师代理身份的权限的区别.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5年12月17日|分类:经销代理 |518人看过

范围公民代理身份与律师代理身份的权限的区别

  一、收费区别。律师代理可以收费,公民代理不可以收费。公民代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办案支出,但不能以代理为业,牟取利益。《律师法》第14条规定: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不得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

  二、受委托范围。律师可以代理任何人的案件,公民代理小,三大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亲属朋友单位法院推荐的人。

  三、办案权利区别。律师有调查取证权,阅卷权。公民没有。 两者有上述区别,因为律师执业需要严格的行政许可,必须通过司法考试,而且有《律师法》《律师职业道德规范》保护和约束,还有司法部门和律师协会的管理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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