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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书公证当事人的举证要求.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5年12月12日|分类:交通事故 |392人看过

委托书公证当事人的举证要求

  1、自然人申办委托书公证,应提供真实的身份证件,是指身份证、户口簿、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证件。鉴于近些年来委托书公证中发现的当事人造假的种种问题,可以要求当事人应当提供至少两种有照片的身份证件或证明,例如社会保障卡、驾驶执照、结婚证等,以进行比对。

  2、法人申办委托书公证,应提交法人的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中,公司法人由于其身份的特殊性,法定代表人只有在公司章程的授权范围内行使权限才有效,为此,在受理公司法人的委托书公证时,应当对法定代表人的权限问题加以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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