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补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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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酒泉乌兰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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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仲裁立案应提交的材料.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5年12月12日|分类:合同纠纷 |306人看过

申请仲裁立案应提交的材料

  一、仲裁申请书

  →个人应当签名

  →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加盖公章

  二、仲裁协议或附有仲裁条款的合同

  →携带原件供核对

  三、身份证明文件

  →个人提供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事业证照或批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

  四、授权委托书

  →须列明委托事项和具体代理权限,有授权者的签字或盖章,并注明授权日期。

  五、证据材料

  →应当附证据材料清单;所有证据材料应当编好页码及证据序号。

  六、当事人自己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注:

  1、 以上材料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均需一式五份提交;如为争议金额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以上材料均一式三份提交;若当事人超过两人,则需在前述规定基础上增加相应的份数。

  2、 以上材料纸张均使用A4格式。

  3、 以上材料中的仲裁申请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证据材料清单可以参照使用本会的示范格式文本(点击仲裁文书)。

  4、 详尽要求请查阅本会仲裁规则及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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