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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公证.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5年12月11日|分类:交通事故 |269人看过

《证书》公证

  《证书》公证是公证处对有关单位发给当事人的证明其具有某种身份、经历和资格的书面文件的真实性给予证明的活动。

  证书的范围很广,如《技术等级证书》、《机动车驾驶证》、《专利证书》、《运动员证书》、《裁判员证书》以及获得的发明创造奖的《荣誉证书》等等。

  办理《证书》公证,应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本及复印件。

  证书原件。

  证书复印件。每办理一本公证书需提供一份复印件,同时还需一份交公证员存档备案。

  单位人事部门或原核发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如委托他人代办,受托人还要提供当事人的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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