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补民律师

  • 执业资质:1620919**********

  • 执业机构:酒泉乌兰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野生动物保护法》之歌。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5年11月24日|分类:旅游 |239人看过

《野生动物保护法》之歌

野生动物是国宝

国有资源保护好

生态平衡少不了

原则规划建纲要

水陆林渔条例全

利用开发显成效

驯养繁殖再生好

科学研究来创造

森林旅游动物区

禁止非法猎捕地

自然生灵繁衍林

违规定要受处理

项目规划政府定

措施档案一并齐

灾害减少免损失

捕捞驯养专审批

旅游禁区捕猎证

公安特殊审定发

市场流动证件全

工商海关齐共抓

野生动物保护法

违法非法责任大

遵守法律你我他

公民触范受惩罚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