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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双方都不愿意抚养子女怎么办??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5年11月24日|分类:婚姻家庭 |232人看过

离婚时双方都不愿意抚养子女怎么办?

  核心提示:夫妻离婚子女的抚养问题是离婚纠纷中最常见的问题,怎么处理好这方面的问题不仅关系到夫妻双方的利益,还关系到子女以后的成长问题,为了尽快更好的解决子女抚养纠纷.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义务时,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规定,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人民法院对于这种拒绝抚养子女的当事人的处理原则,一是批评教育,做好其思想工作,主动履行法律义务,要求抚养子女;二是对于不听教育的人,根据保护子女合法权益和有利子女成长的原则,依法判决孩子归哪一方抚养,另一方承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在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问题无法做出妥善安排的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不能为他们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方当事人可依法起诉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夫妻离婚子女的抚养问题是离婚纠纷中最常见的问题,怎么处理好这方面的问题不仅关系到夫妻双方的利益,还关系到子女以后的成长问题,为了尽快更好的解决子女抚养纠纷,建议咨询广州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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