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补民律师

  • 执业资质:1620919**********

  • 执业机构:酒泉乌兰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招标公证概述.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5年11月22日|分类:经济仲裁 |253人看过

招标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招标方的申请,依法对招标、投标程序进行现场法律监督,并证明招标、投标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活动。

一、申办招标公证,当事人应向招标方所在地或招标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申请。

二、申请办理办招标公证,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交如下证件和材料:

1. 招标方主体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本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代理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2. 受委托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提交委托书和具有承办招标活动的证明材料;

3. 上级主管部门对招标项目的批准文件;

4. 招标通知或公告;

5. 招标文件;

6. 招标组织机构及组成人员名单;

7. 招标、投标程序安排;

8. 评标、定标原则和方法;

9. 评标组织机构及组成人员名单;

10. 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材料。

三、申请办理招标公证,应注意:与投标方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能作为评标机构成员。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