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补民律师

  • 执业资质:1620919**********

  • 执业机构:酒泉乌兰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住房保有税定义.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5年11月22日|分类:房产纠纷 |379人看过

住房保有税定义:
1、住房保有税所谓住房保有税,就是之前盛传的物业税,目前还没有出台,而且1-2年之内都不会出台。
2、如果要实施,难度很大,对象自然是所有房产,无论是何时购入的,但是如何定价,如何定税等等都有很大难度。
3、如果真的开征,无论是什么时候的房产,都是征税范围之内,不会只针对文件日期之后的房产征收的。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