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网站
董补民律师
执业资质:1620919**********
执业机构:酒泉乌兰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5年11月19日|分类:债权债务 |256人看过
不当得利之债的含义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得到利益而使他人利益受到损害。不当得利是债的发生依据之一,因为不当得利发生之债权债务关系称为不当得利之债。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下一篇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