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补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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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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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民事诉讼中地域管辖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5年11月16日|分类:婚姻家庭 |257人看过

涉外民事诉讼中如何规定地域管辖?

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者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律或者住所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认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发生的行为是侵权行为的,不作为侵权行为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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