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补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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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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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易不签认购书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5年11月16日|分类:房产纠纷 |263人看过

轻易不签认购书

  尽管如此,购房者还是可以选择绕过签认购书而直接签购房合同的。律师表示,毕竟签订认购书不是房屋预售或销售的必经程序。

  据介绍,根据《合同法》规定,认购书属预约合同,也就是在认购书上要对之后要签的购房合同基本条款给予明确,如果置业者未见购房合同,那么则不存在预约法效。一旦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那么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其次,无论认购书具不具备成为购房合同的条件,其效力均应根据开发商是否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本身内容等来确定。因此,律师建议购房者,不要轻易签订认购书,如果有的购房者的确看上了某个项目的房子,担心错过,必须签订认购书,也应当谨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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