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补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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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酒泉乌兰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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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十忌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5年11月15日|分类:法律顾问 |275人看过

律师十忌

    一忌:大话满口 酒气熏天

    律师不是酒囊饭袋,也不能做牛皮将。大话说过了头,自己都不信,让当事人信也难。要明白,当事人除法律比律师差点外,辩别是非、判断真假话的功夫不一定比律师差多少的。酒后的话,说的脸红,是因为酒精作用;听的脸红,是因为话的内容。无边无际、海阔天空,即丢份,又丢面。因而,大话不说为好,酒应少喝为妙!

    二忌:吞云吐雾慢不经心

    二郎腿、转椅、茶水、香烟... ...很容易使人们联想机关,习惯成自然的办公作风,已与律师服务性质格格不入,对待来客的态度应当尽快改、尽早变。律师吃的不是皇粮,样子自然不能混同机关办公。

    三忌:以貌取人见钱眼开

  大案、要案、经济案虽是抢手货,但业务水平是在各类案件中磨练提高的。评价敬业精神好坏,当事人是最有发言权的。毕竟法律服务是为服务不是为服务。人们常说,世界上最有钱的人永远不会是律师。只要想干律师这一行,还是把看轻点、离远点好!

    四忌:抛开法律 任人摆布

   律师服务必须靠住法律这个。否则,忘记律师身份,与其他社会闲杂人员混为一体,只为目的而干,不是跑了、离了。就会轮为下三烂。如此一来,律师个人的负担加重、风险加大,难以自拔,甚至形象难保。因此,依法办案、独立思考就显得尤为重要!

    五忌:只拉关系不抓业务

   正常的业务关系不能缺少,而正常的业务不能以不正常的人际关系来代替。整天你好我也好、哥大兄弟小跑来跑去,会一事无成的。其实,很多情况下,你的关系看得重的是你的付出,而绝对不是你这个人缘,用付出换来的人缘是高价的,有时甚至是特价的。

   六忌:巧立名目 超收费用

  收费合情、合理、合法。要记住,不该挣的钱本来就不属于你,小的不当得利往往会带来大的麻烦。费用收的恰当,日子过的坦然;费用收的超标,就花的大方,损失的除了当事人,还难免搭上一个律师人生!

   七忌:手续不全 案卷不整

  天天办案无案卷,经常代理缺手续。所谓的空手道律师工作法,不但看上去不雅、工作起来不便,还容易使一些别有用心的当事人钻空子。因此,改变工作方式还是从改变工作作风、工作习惯开始!

   八忌:沉默寡言 不争不辩

  先天不足,可以后天弥补。自己明白了,就误以为对方(或当事人或法院)也明白了,这是不对的。律师,不仅要具备一个律师的脑袋,还必须有一张律师的。不声不响,不会引起对方同情与好感,能言善辩方能赢得对方尊重与敬佩!

   九忌:巴结官员 抵毁同行

  官员的权势往往在关键时刻派上大用场,适宜的利用未尝不可。但过度的、刻意的、不择手段的巴结,陪上不自然的笑脸,说着违心的言词,糟榻着自己的身体,摧残着自己的心灵;而视同行为天敌,不分场合百般抵毁。做着、看着、觉着,大家都不自在,人格丧失了,尊严丢尽了!

   十忌:信心不足 缺乏斗志

  案件来源于社会生活,类型五花八门。操作中靠单枪疲马、孤军奋战,一旦遇到困难,锐气大伤,精神受措,对自己的战斗力产生质疑。最先败下阵来的往往是意志薄弱者。因此,胜利保证除了实力外,信心和意志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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