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补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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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酒泉乌兰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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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5年11月03日|分类:婚姻家庭 |9357人看过

男方:

女方:

1、 双方结婚之前的财产全部归各自所有,具体包括住房(位置、房产证号)、存款(金额,银行)、股权(详细说明)以及其它财产(应一一说明);

2、 双方结婚之后实行夫妻财产个人所有制形式,即各自收入归各自所有,具体补充说明,

在各自名下的债务归各自承担,

在各自名下的债权和存款归各自所有,夫妻各自接受的赠与或继承的遗产归各自所有;

3、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置物品按各自出资比例拥有所有权;

平时生活费用、孩子抚养费、老人赡养费用各自承担一半,

夫妻一方给付或赠予另一方的财物归接受方所有。

4、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依据各自财产各自所有的原则处理,

确实无法说清楚的按夫妻共有处理。

男方签字:       女方签字:

时间: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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