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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偶儿媳能继承公公的遗产吗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5年11月03日|分类:婚姻家庭 |9488人看过

丧偶儿媳能继承公公的遗产吗?

问:我姐夫2009年因病不幸去世,姐姐带着一个女儿独自生活,与她的公婆也没有什么接触,只是她的女儿偶尔会去探望一下两位老人。前几天,姐姐听说她的公公因病去世,留下来两套房子。请问,我姐姐能否继承她公公的遗产?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根据上述规定,你姐姐如果对公公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就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公的遗产。可是你姐夫去世后,你的姐姐带着孩子独自生活,并没有尽到主要的赡养义务,因此你的姐姐没有资格对老人的财产进行继承。但是你姐姐的女儿可以作为代位继承人继承老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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