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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诽谤罪的条件是什么,侮辱罪与诽谤罪的区别是什么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刑事辩护 |390人看过

一、构成诽谤罪的条件是什么

1、要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如果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2、必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散布的方式主要有是言语散布和文字散布;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即使不指名道姓,但第三人可以判断出被害人是谁;

4、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

二、侮辱罪与诽谤罪的区别是什么

最主要的区别:侮辱的行为可以采用暴力的方法来进行,而诽谤的行为只能通过捏造事实并加以散布的方法来进行。

诽谤罪:故意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损害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在客观上必须有诽谤他人的行为。至于这种行为是通过什么方法进行的,对本罪的成立并无影响。诽谤他人手段恶劣、动机卑鄙、后果严重的才构成犯罪。

侮辱罪:使用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是刑法中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一种犯罪行为。 客观方面表现为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侮辱的方式有三种:一种是暴力侮辱,如暴力强迫被害人作令人难堪的动作,用粪便泼在被害人身上等。另一种是言词侮辱,如对被害人辱骂、嘲笑,使其当众出丑。还有一种是文字侮辱,如以大字报、小字报、漫画等形式进行侮辱。作为侮辱行为,还应是公然进行的,即当着第三者或众人之面,或者能够使第三者或众人知道的方式进行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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