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补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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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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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应具备什么条件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消费权益 |547人看过

第一,消费者应当是公民为生活目的而进行的消费,如果消费的目的是用于生产,则不属于消费者范畴;

第二,消费者应当是商品或服务的受用者;

第三,消费的客体既包括商品,也包括服务;

第四,消费者主要是指个人消费。但是也有例外,如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没有明确规定,消费者是指消费者个人,实质上就是即包括了消费者个人,也包括了单位或集体,只要是用于生活消费的,都属于消费者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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