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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补民律师
执业资质:1620919**********
执业机构:酒泉乌兰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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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行政复议 |626人看过
对妨害行政诉讼的行为可采取什么强制措施
(1)训诫,以口头形式批评教育妨害行政诉讼的人;
(2)责令具结悔过,命令行政诉讼的人写悔过书,使其认识错误,不再重犯;
(3)罚款,强制妨碍行政诉讼的人在一定期限内缴纳一定数量的货币,最多不超过1000元;
(4)拘留,暂时限制妨碍行政诉讼的人的人身自由,拘留的期限不得超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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