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补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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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酒泉乌兰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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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婚的悲剧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债权债务 |757人看过

案情简介:

2010年底,我接受涡阳县被告人孙某家人的委托,担任孙某涉嫌犯故意杀人罪案被告人孙某在二审审判阶段的辩护人。在会见孙某及到检察院阅卷后,我初步认为本案存在诸多疑点,一审判决孙某死刑立即执行量刑过重,在与二审承办法官沟通后,我认为本案应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并确定了辩护思路,最终,获得了二审死刑缓期执行两年的判决结果,成功获得了罪轻辩护。

办案过程:

在接受委托后,经询问委托人,了解到被告人孙某与前妻丁某离婚后一直想复婚,丁某没有明确表示拒绝,说考虑一下。但丁某的父亲也就是本案受害人一直反对女儿复婚,并到处宣扬孙某过去的种种恶习,孙某得知后耿耿于怀。孙某多次约丁某出来要与其谈一谈,丁某均推托不见。案发前一天,孙某打丁某电话丁某不接,去丁某家几次被丁某的父亲拒之门外,所以孙某产生报复心理并准备了刀具想持刀威胁丁某答应与其复婚。案发时,孙某强行闯入丁某家持刀威胁丁某要与其办理复婚手续,丁某父亲为防止孙某伤害丁某,上前夺刀,丁某母亲也上前阻拦,孙某在三人的奋力反抗下,胡乱挥刀,致使丁某父亲腹部被捅伤,后失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经阅卷和会见孙某后,我认为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决被告人孙某死刑立即执行,定性有误且量刑偏重。二审辩护主要围绕本案定性有误和量刑情节展开辩护。

办案体会:

一起很简单的民事纠纷最终演变成一起无法弥补的恶性刑事案件,难道这仅仅是被告人孙某一人的错吗?如果孙某家人及时劝阻,如果丁某能正面与孙某细心沟通,如果丁某父亲能多些宽容和理解,如果案发前大家都能够坐下来好好谈一下,事情何至与此?世界上没有无原因的结果,也没有无结果的原因,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万物如此。我们做任何事情前,先考虑下后果和可能存在的法律障碍,会不会更好?但愿我们能从本案中学会思考,学会借鉴,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这才是我们这些法律工作者发布案例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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