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补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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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累犯特殊累犯再犯惯犯的区别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刑事辩护 |665人看过

一、一般累犯的构成要件

(1)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故意犯罪;

(2)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依法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3)后罪的再犯,必须是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之后5年以内。

二、特殊累犯的构成要件

(1)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

(2)必须是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再犯罪。

与一般累犯相比,特殊累犯没有刑种(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和前后罪时间间隔(5年)的要求。

三、再犯:指犯罪人的再次犯罪。累犯是一种特殊的再犯。累犯与其他再犯的区别:

(1)主观罪过要求不同:累犯要求前后罪均为故意犯罪,其他再犯无此要求。

(2)前后罪处罚要求不同:累犯要求前后罪均须为有期徒刑以上,其他再犯无此要求。

(3)前后罪时间间隔要求不同:累犯要求前后罪时间间隔须在5年之内,其他再犯无此要求。

注:《刑法》第356条: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此条属于特别再犯规定,其条件不需要符合累犯条件但也要从重处罚;在行为人既符合累犯条件又符合本条条件时,特别法优于普通法,不适用累犯,而适用《刑法》第356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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