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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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某涉嫌贩卖毒品350克,为其辩护获有期徒刑十五年

发布者:李川律师|时间:2019年05月20日|分类:毒品犯罪 |360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2016年2月到4月被告人余某向赵某购买冰毒150余克。2016年4月25日,随后民警在余某住处查获甲基苯丙胺113.93克。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指控余某构成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

二、律师意见及采纳情况

辩护人认为从余某处查获的113.93克毒品,可能是余某从赵某处购买的200克毒品中剩余的,没有其他证据证明这113.93克毒品与200克毒品不是同宗毒品,故不能将这113.93克毒品再次计算为余某的犯罪数量,法庭采纳了辩护人的辩护意见。 

三、建议或意见

在进行毒品辩护的时候一定要细致,毒品犯罪是非常严重的犯罪,其认定与被告人关系重大,不能轻视。同时毒品犯罪的认定标准也是非常严格的,应该掌握毒品犯罪的常见法律法规。关于同宗毒品的不同状态下涉嫌的犯罪的认定也应该要掌握。

四、结果

法院采纳了辩护意见,认定余某构成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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