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2016年2月到4月被告人余某向赵某购买冰毒150余克。2016年4月25日,随后民警在余某住处查获甲基苯丙胺113.93克。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指控余某构成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
二、律师意见及采纳情况
辩护人认为从余某处查获的113.93克毒品,可能是余某从赵某处购买的200克毒品中剩余的,没有其他证据证明这113.93克毒品与200克毒品不是同宗毒品,故不能将这113.93克毒品再次计算为余某的犯罪数量,法庭采纳了辩护人的辩护意见。
三、建议或意见
在进行毒品辩护的时候一定要细致,毒品犯罪是非常严重的犯罪,其认定与被告人关系重大,不能轻视。同时毒品犯罪的认定标准也是非常严格的,应该掌握毒品犯罪的常见法律法规。关于同宗毒品的不同状态下涉嫌的犯罪的认定也应该要掌握。
四、结果
法院采纳了辩护意见,认定余某构成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