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犯罪嫌疑人刘某的丈夫马某委托本律师代理其妻子涉嫌诈骗罪一案的侦查阶段。本律师在接受委托后,第二天前往看守所会见刘某。
通过与刘某的交谈和与本案承办警官的沟通,本律师基本掌握了本案的基本事实:刘某于2016年1月-2月期间,任职于山东的一家互联网公司,从事在淘宝上卖狗的工作,刘某主要负责前期营销工作。因为其实际所卖的狗与其宣传展示的狗价值差距较大,受害者向公安机关报案,刘某于2016年4月被抓获归案。
且刘某系两个孩子的母亲,又是第一次涉嫌刑事犯罪,其在看守所情绪焦躁不安,几次失控,在本律师会见过程中数次放声大哭。针对这个情况,本律师首先通过家人的角度为切入点安抚其情绪,并且向其简要陈述了一些本律师过往的办案经历和对于本案的理解,并为其详细解释了相关法律规定。经过努力,刘某的情绪稳定下来,并且在看守所中的表现也良好,已能较好控制自己的情绪,并在后续的几次会见中积极配合本律师的询问。
在时机成熟后,本律师向相关办案机关递交了取保候审申请的材料,3天后刘某即被批准取保候审。刘某和其丈夫马某对本律师表示了感谢,刘某对于本律师娴熟的法律工作能力和结合情理的工作方式表示了特别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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