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是一个较为复杂的合同纠纷案件,前后共到庭3次(包括不开庭询问一次)。
主要难点在于:1.本案涉及的债系转化类型,原先的债权债务主体是公司对公司,转化为个人对个人;2.本案由于当事人的原因,关键性证据中有原件的仅有一份借条以及数额、相对人均与涉案金额、被告不对应的对账单,其他证据材料均为复印件或者缺失,给本案的举证证明增加了很大的难度,需要运用非常多的当庭说明和答辩的技巧;3.本案涉嫌违反一事不再理的审判机制,诉讼过程中当事人才告诉本律师本案涉案的两名案外人,即两家公司已经就本案的标的先前在同一法院进行了调解处理;4.本案关键性证据协议书和借条的出具时间在前点所提及的民事调解书的前面,即在债权债务关系还没有明确,相关权利还没有转移的情况下,就自行约定了债权债务关系,故这两份合同涉嫌无权处分、无效合同。
该案是本人从业以来代理过的最为复杂的民事纠纷案件,本案缺少关键证据,基础事实和法律关系在庭审过程中也一再变更,本律师面对这样的情况,以当庭答辩、说明、询问相结合的技巧,成功在第一次庭审迫使被告把主要事实明确下来,第二次庭审被告拿出了本案涉嫌一事不再理的证据,并质疑本案两份合同的效力,本律师面对这种情况,首先运用法律功底反驳其一事不再理的主张,其次在第三次庭审中合理运用法律关系套用事实的诉讼技巧成功解释说明本案的主要事实,并得到了法官的认可,最终获得了法院的胜诉判决。
虽然本案的最终结果是令人满意的,但是本律师通过这个案件也想告诉当事人,与案件有关的事实,千万不要隐瞒自己的代理律师,否则可能会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