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姐与丈夫属自由恋爱结婚,两人感情还算不错,但是婚后不久丈夫沾染了毒品,并参与贩毒活动,王小姐多次劝说无果。最终获刑被判十五年。
王小姐苦等了五年,但是年仅29岁的王小姐终于忍受不住寂寞,以及丈夫的一意孤行对自己的伤害。打工过程中再次遇到程某。但是两人再这么相爱也结不了婚啊,怎么办呢?这让王小姐可犯了难。和老公能不能离婚?该怎么离婚?王小姐一无所知。为此自己也整夜不能眠。
王小姐找到我时,当时很沮丧,告诉我她的日子过的乱七八糟,她都有了轻生的想法。听完我的解答,王小姐似重获新生,甭提多高兴了,她太想也太迫切想要和她现在的王子过平常夫妻的日子了。
首先,我让王小姐带着离婚协议去监狱看了下丈夫,和丈夫谈离婚的事.后让她开出自己在上海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案子递到上海闵行法院,很快,大概一个月就接到了开庭通知,从来咨询我到拿到判决书一共两个月不到。
这里面涉及几个法律和程序问题第一、夫妻一方如果在服刑,是不能协议离婚的,因为协议离婚要求双方必须同时到场;第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因此,本案应该有王小姐的经常居住地上海管辖。但是开庭会安排在被告所服刑的监狱开庭。
拿到判决书的那天,我以为王小姐会很兴奋。可是没有,只是简单的说一句,哎!我们之间总算有个结果了。是啊 ,哪一份感情不管是经历过什么,都是不容易放下的;哪一对夫妻离婚也都是迫不得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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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婚姻家庭咨询师思维处理离婚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