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那个被判诈骗罪的当事人出狱了,家属带着她到律所来,说想拜访我。
家属说,当事人出事后,家里很着急,亲朋好友介绍了一些律师,家属沟通后,认同我的辩护思路,委托了我。
刚开始一直作无罪辩护,当事人也一直喊冤。通过阅卷发现,只有一个大大的字 “冤” !检察院见当事人不认罪,建议量刑为1年8个月。
第一次庭审时,被告人在庭审准备阶段申请当庭公诉人回避,庭审无法继续,匆匆休庭。
为了说服法院,我们根据辩护意见,制作了作为辩护意见附件的阅卷笔录,并向法院提交了初步的辩护意见。法院收到我们初步的法律意见和阅卷笔录之后,联系了我,说这个案件其他同案犯都判了,而且都已经生效了。如果这个案件无罪,那么,其他同案犯是不是错案?然后,说,法院跟检察院沟通之后,考虑调整刑期为11个月,然后让我们跟家属沟通作认罪认罚。
从内心作抵触认罪认罚,但是家属考虑到已经被关了那么久,刑期一下子减了接近一半,万一对抗到底法院按照检察院的量刑判决,当事人要被多关九个月,失去更多的自由和增加更多的费用。毕竟,法院判决无罪的可能性太低了。
最终,我们放弃抵抗。
家属这次带当事人本人过来,畅谈了他为何选择我而不是其他律师。他说,他只是网上看到我的文章后,认为我是一个靠谱的律师。
我说,请律师就像谈恋爱,你满意的,他不一定会满意。当律师有能力拒绝时,最好选择三观一致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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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无罪,让我喜欢让我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