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献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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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意孤行的“独行侠”

发布者:曾献猛律师|时间:2023年11月17日|分类:债权债务 |183人看过

不久前看过一个视频,解读何谓“一意孤行”。我看了感触颇深,我想,一直以来,我就是这样一意孤行的。


原来一直以为,一意孤行是贬义词,就是指听不进别人善意的意见,按照自己的主观去做,哪怕明知道是错的,也不改过。一直以来,我就是这样的,特立独行,一意孤行。

当年辞职出来当律师,也是阻力重重。不过,当时有爱人的支持,还不算是一意孤行。2008年因为多次想当律所合伙人而无果,恰逢《律师法》出台,允许成立个人发起的个人律师事务所,于是就不顾一切申请。绿协秘书长貌似善意问:“你知道一个律所成本有多高吗?”言外之意,我成立个人所比我当聘用律师成本更高,凭我那不靠谱的情商,估计支撑不下去。也有同行说我开律所就像吹气球,不要“噗”的一声,漏气憋了。虽然那时经济上捉襟见肘的,爱人宁可勒紧裤腰带,省吃俭用,也支持我的一意孤行。也幸亏有爱人的支持,我从2008年成立的个人所才能生存发展。但是,2010年,律协出台实习律师管理办法,不让我这样的个人所招收实习律师,开创全国范围内招收实习律师最严格的管理办法,我明显感觉到是针对我,允许我生存,但不允许我发展的模样。也许,人家并不是这个意思,也不是针对我,但我就是这样认为的,因为当时的个人所只有三个。我一方面提出申诉,结果无聊是本地律协,还是省律协,都拒绝予以回复。我就像一拳打在棉花上,除了难受,还是难受。为了满足招收实习律师的条件,我甚至开出了全漳州最优惠的条件来吸引律师加盟,并计划改制为合伙所。2015年,接近满足招收实习律师的条件,举债购买新的办公室。


但是,就在我即将满足招收实习律师条件的时候,那些辛苦招聘而来的律师,作鸟兽散。我至今仍无法释怀。一边是举债买房的压力,一边是聘用律师的离开让我差点成为光杆司令。在巨大的压力之下,我依旧一意孤行,不实现满足招收实习律师条件不罢休,而这期间,爱人一直支持着我。


2017年,终于满足了招收实习律师的条件,我开始招收实习律师,并走专业化的道路。刚开始,放弃相当多的业务,逐步放弃一些民商事案件和法律顾问业务,收入锐减,而经常出去学习,支出而锐增,一增一减,经济压力极大。就是这种情况之下,我还从2018年开始自掏腰包连续举办三届刑事论坛,2020年甚至花百万巨资装修租来的办公室,而且办公室只用不到三年,就以一折价钱连同整个律所都转让出去。


每次作出这种匪夷所思的决定,身边的亲朋好友大多不看好,而我却总是一意孤行不听劝。爱人知道我的性格,所以,总是选择在背后支持。


在一意孤行的抉择中,我总是以庄子的那句话来鼓励自己:“举世誉之而不加劝,举世非之而不加沮。定乎内外之分,辩乎荣辱之境”。


曾经多次认为自己“踽踽独行”,是独行者,但实际上,爱人在背后的支持,是我最坚实的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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