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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山东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17年05月03日 | 发布者:徐伟强 | 点击:1450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2017年山东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2月28日山东省统计局发布的《2016年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012元,比上年增长7.8%;人均消费支出21495元,增长8.3%。农村居民人均

2017年山东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根据2月28日山东省统计局发布的《2016年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012元,比上年增长7.8%;人均消费支出21495元,增长8.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954元,比上年增长7.9%;人均消费支出9519元,增长8.8%。


因此,2017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为:

一、山东省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34012元;

二、山东省城镇年人均消费支出21495元;

三、山东省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3954元;

四、山东省农村年人均消费支出951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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