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保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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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丝(300056 )改名为中创环保,会影响受损投资者索赔吗?

发布者:谢保平律师|时间:2020年03月19日|分类:招商引资 |287人看过

2020年3月18日,中创环保(300056)发布公告称公司子公司也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一个月前三维丝(300056)发布公告称变更公司全称、证券简称,公司全称由“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应的证券简称也由“三维丝”变更为“中创环保”。

关于变更公司名字的主要原因,中创环保曾在此前公告中有过披露。因此前股东不合等原因,导致公司原名号“三维丝”的市场印象不佳,严重影响公司正常运转;虽经多方努力,现已卸下重大历史包袱,基本面已有全面改善,但仍很难扭转市场对“三维丝”名号的负面印象,因此,有必要更改公司名号。

三维丝确实在过往的市场印象不佳,在2017年因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经过2年的立案调查后,在2019年5月份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1号】,经查明,三维丝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未按规定在临时报告及定期报告中披露有关关联交易;二、2017年1月18日披露的临时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三、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报和第三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四、三维丝2016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基于上述违法行为,证监会对三维丝(300056)等主体顶格行政处罚。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谢保平律师介绍:三维丝(300056)改名后不影响受损投资者索赔,在三维丝(300056)收到正式处罚后,就有许多的投资者提起诉讼索赔,三维丝(300056)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时的2万名股东。虽然法律保护股民的合法权益,但法院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所以对于受损股民来说,诉讼索赔是唯一获得赔偿的办法,如果符合索赔条件的中创环保(300056)受损股民,可尽快联系南京谢保平律师证券维权团队参与索赔,以免错过索赔机会。

索赔条件

1、2016年3月1日至2017年4月4日间买入三维丝,且在2017年4月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2、2017年4月29日起至2018年4月3日前买入三维丝,且在2018年4月4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索赔预登记条件仅代表谢保平律师证券维权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律师收费

谢保平律师是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律师、金融证券部主任,是获得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证券维权律师。

谢保平律师金融证券维权团队专注于代理因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内幕交易、信息披露违法等引发的股民索赔诉讼,采用全程网上委托、风险代理方式,仅在股民胜诉获得赔偿后收取10%~20%的律师代理费,不胜诉、或是胜诉但未获赔的话不收取律师费。除此之外不收取任何的交通费、办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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