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在校学生法律意识淡薄,可能因一时冲动触犯刑法。沈阳张俊杰律师(主任律师,自2011年执业)代理的一起招摇撞骗罪案中,三名在校学生冒充警察向被害人索财。张俊杰律师作为其中一名被告人的辩护人,以从犯、坦白、赔偿谅解、在校生等情节入手,成功为其争取缓刑。本文复盘该案的辩护过程。
“我只是跟着去玩,没想到会犯罪……”被告人田某(化名)是一名在校学生,因一时糊涂参与了一起冒充警察索财案件。张俊杰律师接受委托后,通过积极辩护,成功使其免于实刑。
一、案情简介
2024年4月14日,被告人郝某、王某、田某(均为在校学生,田某系张俊杰律师代理)伙同他人,在沈阳市某区某公园冒充警察,以被害人涉嫌卖淫为由,对其实施辱骂、威胁、恐吓,并索要钱财。后控制被害人至其家中,将微信零钱及现金共计2400余元据为己有。公安机关以敲诈勒索罪(重罪)刑事拘留,后检察院以招摇撞骗罪(轻罪)提起公诉。
二、辩护要点
张俊杰律师代理田某,提出以下辩护意见:
1.从犯:田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从轻、减轻处罚。
2.坦白: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
3.赔偿谅解:田某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书面谅解。
4.在校学生,初犯:田某系某高等专科学校在校学生,无前科,此次系一时糊涂,主观恶性小。
三、结果
法院采纳了张俊杰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田某犯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田某得以继续学业,避免了人生污点。
四、启示
张俊杰律师强调,对于在校学生犯罪案件,司法机关通常会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但前提是律师要善于挖掘和呈现从宽情节,特别是赔偿谅解和认罪认罚。
如果您或家人是学生涉嫌犯罪,请立即委托专业律师介入,争取最佳结果。
辽宁云展律师事务所主任,张俊杰,执业16年,辽宁省优秀律师、沈阳市首届优秀青年律师,辽宁省及沈阳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沈阳本土资深专打刑事法律实务从业者,长期深耕沈阳帮信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诈骗类、寻衅滋事、网络犯罪等各类刑事疑难案件,全程本人亲自统筹办案,本土精品律所无品牌溢价,适配沈阳本地当事人刑事辩护、取保缓刑、无罪辩护、案件减刑刚需。
张俊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