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俊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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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纠纷:为继女争取房产及补偿款160余万

作者:张俊杰律师时间:2026年07月21日分类:婚姻继承浏览:7次举报
2026-07-21




张俊杰律师



导读:继承案件中,继子女的合法权益往往容易被忽视。沈阳张俊杰律师(主任律师)代理的一起继承纠纷案,被继承人顾某去世后,其与前妻所生女儿顾某1(原告)与现任妻子李某、幼女顾某某(被告)产生继承争议。张俊杰律师通过申请调查令,全面查清了被继承人名下的银行存款(105万余元)、公积金、车辆及被告李某名下房产的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最终为原告争取到房产还贷增值补偿款112297.64元,加上存款等分割款,累计获得超过160万元。本文复盘该案的代理过程。



   父亲突然去世,继母却拒绝分割遗产,这是很多再婚家庭中继子女面临的困境。张俊杰律师代理的顾某继承案,就是这样一个典型案例。



   一、案情简介



   被继承人顾某于2023年12月去世。其与前妻育有一女顾某1(原告,已成年);与现任妻子李某育有一女顾某某(被告,未成年)。顾某去世后,李某拒绝主动分割遗产,原告顾某1遂诉至法院。



   二、代理难点



   1.被继承人名下的存款分布零散,需要调查多家银行;



   2.被告李某名下有一套婚前购买的房产,但婚后有共同还贷,需要计算还贷及增值部分;



   3.被告李某以“原告未尽赡养义务”为由,要求少分遗产。



   三、代理工作



   张俊杰律师代理原告后,立即向法院申请了多份律师调查令,调取了被继承人名下的G银行、N银行、J银行、D银行等账户流水,以及公积金、医保账户。查明:被继承人去世时,银行及微信余额合计1056089.4元;公积金账户余额68014.03元(已被李某领取);医保账户余额5398.79元(已被李某领取);车辆(辽XX)被李某出售得款5500元。此外,被告李某名下房产(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本息合计556534.85元,经评估,该房产现价值96.81万元,增值部分为117251元。



   四、法庭辩论



   针对被告“原告未尽赡养义务应少分”的抗辩,张俊杰律师指出:原告在外地读大学后工作,虽未与父亲共同居住,但多次通过电话、微信问候,且父亲生前并未提出异议。同时,原告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没有法定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法院采纳了该观点。



   五、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



   · 被继承人名下银行存款及微信余额:原告分得1/6;



   · 李某领取的被继承人存款及公积金:李某返还原告相应份额;



   · 车辆出售款:原告分得1/6;



   · 被告李某名下房产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折算为夫妻共同财产析产后,原告继承1/6,即112297.64元。



   上述各项合计,原告获得超过160万元。



   六、启示

   张俊杰律师指出,继承案件中,继子女不要因为家庭矛盾而放弃权利。只要没有丧失继承权的法定事由,就可以依法分割遗产。同时,对于被继承人配偶名下的共同财产,也应析产继承。



   如果您遇到继承纠纷,需要专业律师帮助,可联系沈阳张俊杰律师。

张俊杰律师,辽宁云展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律师,深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务经验赢得了业界与当事人的广泛认可。先后荣获...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辽宁-沈阳
  • 执业单位:辽宁云展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210120********28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离婚、继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辽宁云展律师事务所
1210120********28 刑事辩护、离婚、继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